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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现在在的位置:医院专题>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更新时间:2020-04-02
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三级甲等公立医院定点医保
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别名:钦州市职业病防治院

性质:公立医院

电话:0777—3682222

地址:钦州市文峰南路219号 查看地图

已入驻医院数量:47038
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入、出院流程

  入、出院流程:

  医生开出入院通知单→到住院处办理入院手续→到病区护理站→病房护士热情接待,安排床位→病区护士送您到病房→护士介绍医院或病区环境,病房制度,住院须知,分管医生和责任护士→医生询问病史,检查诊断→进一步的辅助检查、治疗。

  出院流程:医生开出出院通知(医嘱)→病区护士执行医嘱并为您办理出院手续(划价),并通知您或您的家人到住院处办理出院结帐手续→到病区护士站领取出院证明、病历、药物,听取医嘱和护士交代出院后应注意事项、回院检查时间等→出院。

  住院须知

  尊敬的患者及亲属:

  您好!感谢您选择到我院就医,我们谒诚为您提供全程优质医疗服务,并请您对我们的服务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您将享有医疗保健服务的权利,享有知道自己病情和治疗方案的知情权和相应的决定权,您的病情会受到医院保密。

  医院担负着为广大患者提供医疗服务的责任,为使您和其他患者以及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维护医院正常诊疗工作秩序,在您住院期间,请您自觉遵守下列规定:

  1.您应向医务人员详尽地如实提供您的健康情况,既往患过疾病及诊治经过、药物过敏史及近期是否到传染病疫区等。就诊时应当使用真实姓名,如果不使用真实姓名,您就放弃了真实姓名的权益,将由您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不良后果。

  2.根据法律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如需要进行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实验性医疗等情况时,应当由您或您的代理人签署同意书。请您认真签署知情同意书等规范文书。

  3.您应遵从医师的医嘱并积极配合治疗。

  4.您应按时足额预交医药费用。对预交款使用情况,我们将随时与您联系,请您及时支付所需的款项,以免影响您的治疗进程。

  5.当您身体出现不适情况(胸闷、憋气、心慌、呼吸困难、烦躁、头晕等病情变化)及生活需护士帮助时,请随时呼叫医务人员,我们将及时为您提供医疗、护理服务。

  6.查房、治疗时间请您不要离开病房。不在病室内玩扑克、大声喧哗及从事其它娱乐活动。

  7.住院期间未经医师同意请不要擅自离院及外宿,以免发生意外。

  8.住院期间未经主管医师及医院同意不得到院外就医、购药及私自采取其它治疗手段。

  9.为确保安全,严禁在病区、病室内吸烟和使用电炉、酒精炉、煤油炉。未经科室许可,请勿将家用电器带入病房使用。

  10.患者个人的机密文件、现金、证件等贵重物品,请自行妥善保管或请家属带回保管,防止丢失。

  11.患者及亲属应遵守医院制定的探视制度,未经主管医师同意患者不得将来探视的人员自行留宿或陪床。

  12.您不能要求医务人员提供虚假诊断、虚伪病假证明书或虚伪发票。

  13.您不应随便浪费医疗卫生资源,例如丢弃、虚开药品或医用卫生材料等。

  14.您在发生医疗纠纷后应保持理智、冷静,按照法律规定程序处理:可与医院协商解决,或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调解处理,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不能扰乱正常医疗工作秩序,更不能殴打医务人员和损坏医院公共设施和财物。

  15.为保护其他患者及医护人员的权利,您还应遵守医院所制定有关管理规定,自觉维护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 违反上述规定引发的一切后果,需由您自行承担责任。

  欢迎您对我们的服务进行监督:

  您如对我院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医疗和护理质量、医院管理等方面有意见,或有医务人员向您索要钱、物等情况,请向医院纪检部门反映,我院将认真对待并按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上班时间:0777—2873248 2873305 下班时间: 13607774745

  感谢您及家人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合作,祝您早日康复!

  住院制度:

  1、为了便于病历管理,请勿翻阅病历。

  2、保持医护办公室的安静,请勿随便出入医护办公室。

  3、保证住院环境的安全,请勿携带有关电器用品。

  4、住院期间需外出者需征得主管医生或护士同意。

  5、探视者请按规定时间进行探视,为了保持病房的安静及避免交叉感染,请勿携带学龄前

  儿童到病房探视,每次探病人员请适当控制。请勿随便留陪人,确需陪护者应由医师或护长决定发给陪人证,并于查房和治疗时主动离开病室。

  6、请您将必需生活用品放入床头柜,柜面放置常用物品(如水杯、药杯)。

  7、为防止交叉感染,住院期间请您不要随意走串病房或乱睡别人的病床。

  8、室内设有中心供氧装置,为了您的安全请勿吸烟、点燃明火物品。

  特别提醒您的注意事项:

  1、小儿、卧床病人请拉起床护栏,以防坠床。

  2、请不要使用热水袋、输液瓶取暖,以防烫伤(老年人反应差、麻醉未消失等容易烫伤)。

  3、医院是公共场所,请保管好您的贵重物品。

  4、严禁将危险物品带进病房。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勿触摸电器和爬高,请勿使用电炉、电热杯等。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5、病房需要一个安静的环境。请您和您的家人或朋友都不要在走廊上成群逗留,高声喧哗;还请不要随意到别的病房走动,这样很可能会引起交叉感染。

  6、为了达到最佳室温效果,使用空调时请关闭门窗。当然,您也可以要求护士给予定期开窗通风。

  7、病区内请勿吸烟、饮酒;请不要向窗外、阳台扔垃圾、废物、倒水,请不要随地吐痰、扔垃圾果皮。剩余饭菜请勿倒在卫生间洗脸池或便盆内,便池内勿扔卫生纸等物,以防下水道堵塞。请勿在洗漱池内刷洗痰盂、便盆。

  8、病房就寝熄灯(开地灯)时间是21:00。为保持病房安静,听收音机录音机时请用耳机。

  9、您有任何的疑问或困难,请告诉我们,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便利的优质服务。

  探视陪护制度:

  1、探视时间:上午10:00—13:00,下午15:00—20:00。探视人员请在21:30以前离开病区。

  2、探视人员请不要随便坐或躺在病床上,以免影响病人的治疗和休息。

  3、在探视期间,如医生、护士正在治疗,请探视者离开病房。

  4、陪护需要与否,由护士长及主管医生根据病人的病情决定。

  关于住院费用的预交与结算:

  住院预缴款:

  1、自费病人一般根据病情的轻重和治疗方法、费用不同交纳一定比例的预付款。预交款收据请妥善保管好。医保病人按起付标准的规定预缴自负费用。

  2、为保证您的治疗,医院每隔三日告知您住院期间医疗费用情况,敬请您的理解和配合。

  3、我院实行住院病人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如对您收费项目不明白,请及时与医护人员咨询。

  费用结算:

  当您需要办理出院手续时,请带好住院预交款收据、持病区交给您的住院期间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再到住院收费处办理出院手续。

  当您办理完出院手续后,请核对好手续是否齐:住院结算发票,费用明细单及出院诊断证明书。

  医保住院人员须知:

  1、办理住院手续:请持医生开具的入院通知单,到住院处直接办理住院手续,并出示医保IC卡,确定起付金标准。

  2、住院预交款:当您办理住院手续时,需交纳本次住院起付金。

  3、全自费项目:包括自费药、陪伴(住)费、会诊费、超标准床位费、以及文件规定医保统筹不予支付的其它费用项目。

  4、因病情要做特殊检查或住院诊治的,首先由病区(科)主任提出意见,填报申报表,经医院医保科核准,报送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批同意,方可使用或转院。急诊、抢救病人可先使用或转院,然后三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

  5、不属于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诊疗项目:

  (1)不按规定就医和购药的费用

  (2)因违法犯罪、自杀、自残、打架斗殴、吸毒、酗酒等发生的费用

  (3)出国、出境期间的医疗费用

  (4)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大面积食物中毒及他人赔付责任应予支付的医疗费用

  (5)纳入工伤、女工生育保险参保范围的职工工伤和工伤旧病复发以及女工生育、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6)超过封顶医保金额进入大病救助由参保者自行向医院支付,然后参保者向相应的保险公司申请支付。

  (7)按市医保所规定:在进行年度阶段的规定时间住院的,请配合医院进行该年度医疗费用结算。当您康复出院时,您仅需付清由您个人支付的费用既可办理出院。

  (8)非本市医保人员,应由当地医保中心开具介绍信,费用回当地报销。

  未尽事宜,请咨询医院医保办。电话:0777-2873850

  住院病人标本留取说明:

  1、尿常规标本以晨尿为最好。标本留取后,请您将标本置于你的病床下边,护士核对好后会在8:30分之前送往化验室。

  2、大便常规:可随时留取,标本留取后,与小便标本放在同一地方。

  3、糖类、脂类标本,必须清晨空腹采血。夜班护士会在早上7点钟前为你采血。

  4、除糖类、脂类以外的血标本原则上均应清晨空腹采血,我院为了方便患者,可随时抽血,但必须注意抽血前切勿高脂饮食。

  5、尿妊娠实验标本以晨尿最佳,浓度最高。

  6、找结核杆菌的痰标本,以清晨起床后用凉开水嗽口的第一口深部咳出的浓痰为最好。

  7、精液标本和前列腺液标本,要在医生指导下留取。

  8、白带标本由妇科医师为您取后应立即送检。

  9、其他一些特殊标本需与医师配合留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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