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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现在在的位置:医院专题>河南省中医院 更新时间:2013-03-30
河南省中医院三级甲等公立医院定点医保
河南省中医院

别名:河南中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性质:公立医院

电话:0371-60905533、60908747、60908781(咨询),60908829(医保),60908760(急诊)

地址:郑州市东风路6号 查看地图

已入驻医院数量:47038
河南省中医院参保人员住院须知

  参保人员住院须知

  为了更好地保护省直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权益,使大家能够享受到质优价廉的医疗服务,请认真阅读以下须知。

  一、当您前往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就诊住院时,请携带《河南省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手册》及IC卡,并主动交院方审验。如不慎将《河南省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手册》或IC卡遗失,请尽快持单位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到省医保中心补办。

  二、医院医保科(办)是医保工作的日常管理机构,在您住院期间,如对方的服务、价格、管理等方面产生疑问或发生纠纷,可要求院方的有关工作人员作出解释或解决。当解释或处理结果不能令您满意时,可要求院方医保科(办)进行解释或协调处理。

  三、在您办理入院时,应预缴一定数额的住院押金,押金数额为预计住院费用的20%和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之和(不含自费费用)。当实际住院费用达到或超出预计住院费用时,院方可要求您补交押金,押金续缴比例同上所述。

  如果您所在的单位欠缴保费;院方可要求您按预计费用的全额交付押金;请您提醒单位及时补缴保费,若在您出院时单位仍未补缴保费,院方将按自费病人为您办理出院结算。

  四、在您住院期间,院方应为您提供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医疗服务,主要包括目录内的药品,诊疗项目和符合标准的住院床位等服务设施。使用自费药品、自费诊疗项目及所需参保职工个人首先负担一定比例的药品和诊疗项目时,医务人员应首先予以说明,征得您或家属的同意并签字后方可使用。如遇特殊情况(如急救、抢救等),事先未能征得您或家属同意的,应在事后及时告知。如院方违反上述规定,您有权要求院方作出相应的解释,当院方的解释不能令您满意时,您有权拒付相关费用。

  五、在您住院期间,院方应向您提供每日费用清单。出院时,您应及时办理结算手续,院方向您出具有财政部门统一印刷的发票及“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计算表”。您可以用现金或个人帐户IC卡支付有个人负担的住院费用。当您对清单、发票和费用分担情况有疑问时,可要求院方医保科(办)给予解释。

  六、院方或医护人员不得要求您承担被省医保中心拒付的费用,如遇到这种情况,可及时向省医保中心提交书面投诉材料,我们将按有关规定落实处理。

  七、办理出院时,请您填写《河南省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情况调查表》,并投入省医保中心在医院设置的医保投诉箱。如果您对省直医保工作有其他意见和建议,也可通过医保投诉箱向省医保中心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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