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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现在在的位置:医院专题>昆明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更新时间:2013-03-30
昆明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三级甲等公立医院定点医保
昆明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别名:云大医院,国立云南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

性质:公立医院

电话:0871-5324888(总机),5324525(医务处)

地址:昆明市西昌路295号 查看地图

已入驻医院数量:47038
昆明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急诊、门诊患者就诊指南

  急诊、门诊患者就诊指南

  一、急诊:

  急诊各科24小时挂号、接诊

  在综合楼一楼急诊接诊台报到后由护士分诊安排挂号

  二、门诊服务:

  1、门诊服务内容:

  门诊大厅设有医疗服务区,提供咨询、导诊、检验结果发放、门诊清单打印、检查报告单邮政专递、提供轮椅、车床借用等便民服务,并有最新专家、专科门诊一览表、预约挂号说明等资料备索。

  2、医疗服务区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7:30~12:00 14:00~17:30

  周六:8:00~12:00 14:30~17:00

  周日:8:00~12:00

  3、免费预约服务:

  (1)咨询、免费预约挂号电话(提前1天预约):

  电话:020-85253016、020-85253203、020-85253272

  时间:周一至周六,8:00~12:00 14:30~17:00

  (2)免费预约挂号电话(提前1~7天预约,儿科及口腔科暂不预约):

  电话:12580、95169

  时间:24小时

  (3)免费网络预约挂号(提前1~7天预约,儿科及口腔科暂不预约):

  医院网址:www.zssy.com.cn

  (4)免费现场预约挂号(提前1~7天预约,儿科及口腔科暂不预约):

  在门诊大厅一楼

  (5)挂号窗口预约:在挂号窗口可提前1天预约挂号。

  三、门诊医疗服务投诉(门诊楼5楼门诊办公室):020-85252216

  急诊医疗服务投诉(门诊楼10楼医务科): 020-85253124

  投诉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 14:30~17:30

  上述时间以外医疗服务投诉(行政总值):18922102990

  备注:公众假期按医院具体安排进行工作

  四、挂号须知:

  1.初诊患者及无新信息卡者请先办理新信息卡(卡号是10位数字),办卡时请出示患者的身份证、省/市公费、医疗证、医保卡、老年证、军官证等相关证件。

  旧的信息卡可以到挂号处办理退卡。

  广州市城镇职工医保选点患者请带小一寸照片、身份证及医保卡到挂号窗口办理选点手续。

  无病历的患者请在挂号窗口购买广东省统一病历。

  有新信息卡的患者可持新信息卡到任意挂号窗口挂号,6~9挂号窗口为快速挂号

  窗口。门诊三楼也设有挂号窗口。

  预约挂号患者可直接到预约取号窗取号。

  2. 简易门诊:患者可直接持门诊新信息卡到简易门诊刷卡开药,交费时补扣2元挂号费。

  (备注:简易门诊只能开大内科系统药物、验单和检查单)

  3. 急诊挂号在综合楼一楼,24小时挂号

  4. 门诊大厅挂号时间:

  周一至周五 周六 周日

  7:00~17:00 7:30~16:30 7:30~11:30

  挂当天及第二天所有门诊号(感染科、肝脏外科除外)

  17:00~20:30 16:30~20:30 11:30~20:30

  挂当天夜诊号及第二天所有门诊号(感染科、肝脏外科除外)

  5. 肝病大楼挂号时间:

  周一至周五 周六 周日

  7:30~12:30 7:30~11:30 7:30~11:30

  挂当天及第二天所有感染科、肝脏外科门诊号

  14:00~17:00 14:00~16:30

  挂当天下午及第二天所有感染科、肝脏外科门诊

  6. 特诊医疗门诊挂号:在门诊四楼东侧特诊医疗门诊接诊台直接挂号。

  预约咨询电话:020-85253231、020-85253251

  7. 免费预约挂号(提前1~7天):(专家号、专科号及普通号)

  预约挂号:请参考指南第二点

  备注:电话预约必须报出患者的门诊新信息卡号(卡号是10位数字),预约挂号成功后,请患者按时持新信息卡到医院挂号窗口交钱取号。如未按约定时间挂号,信息系统会将该预约号作废,该号将会在挂号窗口挂出。

  8. 挂号限就诊当日、当次有效

  9. 伤残军人(凭伤残军人证)和年满60岁以上的广州市老年人(广州市老年证)实行挂号优先优惠政策,各类挂号费用均减免1元。对现役军人、享受抚恤补助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站涉核军队退役人员等实行优先挂号。对持速诊证的患者,实行挂号优先。挂号优先窗口设在门诊大厅6号挂号窗口。

  10. 各挂号窗口不分科挂号,专科、专家开诊时间以当日挂牌为准。遇号满,可与出诊医生协商加号。

  11. 存档病历封面备有小卡片二个,请注意卡片使用说明。

  五、挂号收费标准:(包括挂号费及诊金)

  简易门诊2.00元/人次,普通门诊4.00元/人次,专科门诊4.00元/人次,副高职称专家门诊7.00元/人次,正高职称专家门诊9.00元/人次,获国务院特殊津贴的名专家门诊:51元/人次,夜诊、急诊7.00元/人次。

  病历:每本1.50元;新信息卡:每张2.00元。

  六、门诊开诊时间:

  上午:周一至周日:8:00~12:00

  下午:周一至周五:14:30~17:30 周六:14:30~17:00

  夜诊:周一至周五:18:30~20:30 (内科、妇科、儿科、口腔科)

  公众假期特别通知

  七、门诊诊病程序:

  挂号后请持挂号单、门诊病历到就诊科室接诊台,由护士安排依次就诊。

  八、门诊收费:

  门诊大楼1、3、4、5、6、7、8楼均设有收费窗口,患者可持电脑打印的处方就近交费。 如影像检查申请单,请先到相应检查科室审核,然后再到各收费窗口交费。

  肝病大楼1楼收费处仅为感染科、肝脏外科、发热门诊患者收费。

  综合楼1楼收费处为仅急诊患者收费、放射科收费

  九、检查指南:

  抽血:门诊楼二楼后座及肝病大楼二楼均设有抽血室,请患者在收费处交费后到抽血室抽血检查 。

  其他检查:请先到检查科室审核,然后到收费处交费后根据预约时间检查。

  十、取检查结果:

  二楼检验科取结果处:可取当天血常规、尿常规及生化速检项目等结果。

  门诊大厅一楼东医疗服务区验单发放处:凭抽血回执取结果。

  自助验单打印机:在门诊楼二楼检验科门口及肝病大楼二楼抽血室门口设有自助验单打印机,患者可凭信息卡自己打印结果。

  检查科室取结果:放射科、超声科、心血管无创检查室等到相应检查科室取结果。

  十一、体检:

  周一~周五全天、周六上午,

  患者先在门诊挂号处办理新的信息卡

  患者持信息卡直接上综合楼四楼体检中心填写资料并开单检查。

  十二、预防接种:

  周一~五全天,先到挂号处挂号,然后到六楼预防保健科开单、注射。

  十三、门诊科室分布情况

  门诊大楼及后座

  一楼:门诊医疗服务区、现场预约挂号处、西药房、挂号处、简易门诊、医保办公室、门诊病案室、MR室、介入导管室、门诊日间治疗中心(输液室)、收费处。

  二楼:外科(普外、胃肠、肝胆、泌尿、小儿外、肾移植)、外科治疗室、日间手术室、疼痛门诊、抽血室、检验科(临检、生化)、产前诊断室、支纤镜室。

  三楼:外科(甲乳、心胸、脑外)、造口治疗门诊、妇科、产科、儿科、儿科治疗室、不孕不育与性医学科、妇科实验室、产科实验室、中心实验室、健康教育课室、检验科(免疫、细菌、分子生物)、心理科电生理室、收费处、挂号处。

  四楼:内科、骨科、心血管无创检查室、特诊医疗门诊、收费处。

  五楼:超声科、中医科、内分泌科、介入血管科、中药房、营养科、门诊办公室、风湿科病人接待室、收费处。

  六楼:耳鼻喉科、耳功能检测室、眼科、预防保健科、低视力中心、收费处。

  七楼:神经内科、皮肤性病科、儿童行为发育中心、神经内科检查室、收费处。

  八楼:口腔科、口腔特诊室、口腔照片室、精神心理科、收费处。

  九楼:康复科、针灸科、理疗室、血液净化中心、整形美容中心、儿童行为发育训练室。

  肝病大楼:

  一楼:感染科挂号处、药房、收费处。

  二楼:感染科门诊、抽血室、注射室、输液室。

  三楼:超声波室、心电图室、肝脏外科诊室。

  综合楼:

  一楼:内科急诊、外科急诊、儿科急诊、妇科急诊、挂号处、收费处。

  二楼:急诊观察室

  三楼:放射科(X线照片、造影检查、CT检查)

  四楼:体检中心、内镜中心

  旧楼(原急诊楼):

  一楼:发热门诊

  十四、住院手续:

  门诊患者需收住院者,经医生开具住院卡,患者持住院卡到肝病大楼一楼大厅入院处办理有关手续。

  十五、本院为中山大学教学医院,必须承担临床教学实践任务,在您的诊治过程中,有可能会遇到临床带教教师或指导教师监督、指导下的临床实践活动。感谢您对我院的支持和信任。

  十六、门(急)诊自带病历使用注意事项:

  1. 凡在我院门(急)诊就诊的患者,门 (急)诊病历由患者自行保管(特殊科室留档的病历除外)。

  2. 病历封面的个人资料由患者亲自或委托他人填写。就诊时,患者及/或家属提供病史应真实,如因不真实提供病史而造成的各种后果由患者自负。

  3. 各种化验检查单、影像检查报告单请患者及时贴在病历本中以防遗失。

  4. 就诊后请妥善保管病历本,复诊带回,以免发生因病历资料不详而影响诊断和进一步治疗。如感不适或遇有特殊情况随时来院复诊。

  5. 诊疗后如果医生未写有关记录,患者有权要求其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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