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病人须知
1. 病人办理住院需持有门诊,急诊医师开出的住院允许证。
2. 准备住院的病人需将住院允许证交到住院处,并认真填写联系电话,
地址,以保证能及时通知您入院。
3.住院病人需按医院通知入院的时间,来院办理入院手续,过时不予
留床。
4. 病人办理入院手续时,必须详细填写住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备
遇有急事能通知到家属。
5. 病人住院需携带好身份证及住院预交金。
6. 医保病人,医疗照顾人员及一老一小等病人住院,需在住院时交纳
出院病人须知
1. 病人办理出院手续,病房需提前将病历送到出院处,以便会计核对医嘱费用。
2. 病人办理出院手续,必须携带预交金收据。
3. 凡是现金结帐的病人,请您尽量在每日上午办理出院手续。凡是出院结算补交支票的病人,请您在交支票后的五个工作日后,持预交金收据来医院换取正式结算收据。
4. 医保结算的病人,请您办理出院手续时,先到出院处补足您住院费用的一半,出院处给您开据“出院通知单”。如您有出院带药,可持“出院通知单”到病房领取。
5. 医保病人费用的结算,需经“医疗保险办公室”按比例划分出您住院“个人应付”的费用。故请您在出院后五个工作日,来医院办理结算手续。
6. 您办理结算手续后,注意核对单据是否齐全,以备您报销之用。
A. 机打的结算收据(北京市住院收费专用收据)。
B. 住院病人费用明细清单。
C. 病人出院诊断证明书。
办理出院手续时间:
周一 至 周五:上午 8:00 — 下午5:00
周六,周日及各种节假日:上午: 8:00 — 11:30
医保手册(急诊入院未带医保手册者,需在入院后第二天补交)如过时未交医保手册,医保中心将不予报销此次费用。
7. 住院病人,可通过病房护士站或住院处查询住院费用。
8. 病人住院需自备洗漱用具。
9. 我院实行包伙制度,病人办理住院手续后,需在“兑换饭票窗口”
预交饭费。
住院处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 — 下午:17:00
周六,周日上午:8:00 — 12:00
急诊入院24小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