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病人住院须知
一、凭住院票和新农合医疗证到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
二、住院病历首页加盖“新农合”戳记。
三、急诊住院病人入院后(五日内)需到本院急诊门诊或接诊科室办理急诊证明。
四、未按参合地要求办理转诊手续者,务必在入院5日内去当地新农合办公室补办转诊手续。
五、外伤患者住院后立即办理外伤审核证明。
六、参合人员医疗证专人专用,不得转借、涂改。
七、住院后所在科室值班护士要认真核对新农合医疗证与患者是否相符,并填写新农合医疗证登记簿。
八、参合人员住院期间医疗证由护士站统一保管,出院时此证退还患者。
九、凭出院发票、医疗证,到新农合结算处按有关规定报销补偿。
新农合患者结算流程
一、新农合患者凭新农合医疗证和病人出院小结,
到新农合结算处咨询窗口打印住院费用清单。
二、凭住院费用清单和出院发票到新农合结算窗
口,按有关规定进行报销补偿,做到当日出院,当日报销补偿。
三、微机中心按要求往新农合结算处导入数据。
四、新农合结算处将已报销补偿参合患者的住院
号通知信息科,由信息科每天及时复印病历。
五、住院处汇总清单、病历、金额到各县(市、区)
新农合管理办公室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