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病友住院报销温馨提示
各位新农合病友:
感谢您选择湖北省新华医院就医,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良好的就医环境及优质的医疗服务,为了方便您了解新农合相关政策,顺利出院结算,请您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1、在办理入院手续时,请您主动出示新农合证件;未带证件的患者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您来自的区域以及是否参合,确保您的个人信息录入准确。
2、工伤、交通肇事、自杀、自残、斗殴、整形、美容、计划生育等患者不能享受新农合报销,可自费住院。
3、新洲、黄陂、麻城、江夏、蔡甸、河南信阳地区的参合住院患者,如符合报销补偿条件,出院结账时可直接在我院报销;其他地区参合患者出院时请在新农合窗口全额结账,持发票、清单、出院小结及诊断证明书回当地新农合管理部门报销。
4、因新农合费用报销补偿须使用住院发票原件,办有其他商业保险的患者请事先留存住院发票复印件。
5、住院期间如有疑问,请致电医院新农合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曾渝、徐晓娜、李倩 65600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