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指南
探视、陪伴制度
病员家属同志:
您好!为了保证病员有一个良好的修养环境,更好地接受治疗与护理,尽早恢复健康,希望您能配合医生与护士的工作,遵守以下探视、陪伴制度,为了病员早日康复共同努力!
1、在规定时间内探视病员。探视前先领取探视证,每次仅限1人。每次谈时不超过半小时。学龄前儿童不得带入病房。
2、探视危重病员,可持病危通知单随时探视。
3、陪伴需严格控制,确需要陪伴者由科室决定是否陪护,值班护士发给陪伴证。陪伴停止,将证收回。
4、探陪人员必须遵守院规,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纪录,不得私自将病员带出院外,不要谈论有碍病员健康和治疗的事宜,不要吃病员的食品和使用病员的用具,不在病员床上睡觉,要保持病房整洁安静,不准吸烟,要爱护公物,节约水电。
5、凡探视、陪伴人员损坏、丢失医院物品,按价负责赔偿。
6、探视时间:早6-7:30分 中午、下午探视为下班后1个半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