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健康网首页
注册
您现在在的位置:医院专题>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更新时间:2020-01-08
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三级甲等公立医院定点医保
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别名:

性质:公立医院

电话:024-86203666转2206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20号 查看地图

已入驻医院数量:47038
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急诊须知

  一、急诊范围:

  1、高热390C以上,有中毒症状者;呼吸急促怀疑有肺炎者;

  2、惊厥,包括癫痫持续状态,不明原因昏迷等;

  3、各种意外创伤,包括溺水、车祸、点击、烧伤、烫伤等;

  4、各种中毒,包括药物中毒、食物中毒、一氧化碳中毒等;

  5、各种类型的休克;腹泻脱水较重者;

  6、心肺复苏病人;

  7、三衰病人(心、肺、肾衰);

  8、大出血病人,包括颅内出血、严重贫血、血红蛋白低于30-50g/L;

  9、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合并脑疝,以及各种原因引起的呼吸肌麻痹;

  10、哮喘及哮喘持续状态;

  11、糖尿病酮症酸中毒;

  12、新生儿疾病及早产儿;

  13、外院转来的急诊病人。

  上述病人直接护送进入抢救室实施抢救治疗,再补挂号手续。

  二、一般病人来急诊就诊应先到急诊室分诊台进行就诊科别分类,并简单登记,以及准确分流病人;然后到挂号处挂号,到相关诊室就诊;就诊时应将病历本及挂号单按顺序排队,不要拥挤、围观;

  三、急诊室设有观察床,供门诊输液病人治疗护理,留观病人一般不超过24小时;

  四、危重症病人抢救成功后需住院的由护士护送入病房;

  五、急诊室24小时不停诊。怀疑水痘、麻疹、猩红热、腮腺炎等法定传染病患者挂号后应到发热门诊就诊。

热门资讯

声明:本站图/文均来自于网络收集,仅供病友参考,不作为医疗诊断依据。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01071号 ICP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