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医疗保险病人如何办理转诊转院手续?
市直医保病人如因我院医疗水平有限,或病情复杂,或手术难度大等原因要办理转诊的,须在转出之前办理好转诊手续。办理办法如下:
1、到院医保科领取“转诊转院审批表”,表格一式双份,由主诊组长填写,科主任签字。表格要详细填写转诊原因及转往医院,原则上只限于转往上海市、南京市的三级医院。
2、除填写表格外还须另附会诊单,会诊单填写方式:上方由下级医生填写病人具体病情,请求全科会诊,下方由科主任填写会诊结果,需转诊原因以及转往医院。目的是说明经全科会诊后确认需转上级医院治疗。
3、填好后,病人或其家属携医保病历、转诊表及会诊单到医保科登记盖章,然后经市医保中心审批通过后即可到外地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