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了您的安全和治疗护理措施的落实,住院期间请勿外出、外宿。按国家卫生部规定,特殊情况须向您的主管医师书面请假并签名,经医师同意后,方可离开,外出时请注意安全,如有什么情况,请您自己负责,如擅自外出发生的各种情况均由患者自己负责。
2、我们为您配备了病床、床上用品、床头呼叫器及热水瓶和一次性用品若干,请保持床单位整洁,不得携带过多用品入病室。
3、为了保证您和其他病友有一个安静、清洁、安全的环境,请勿互串病房、大声喧哗,不向窗外、地面倒水或扔垃圾,不在室内吸烟。上午不要进行娱乐活动。
4、常规治疗护理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请您不要离开病房,以免影响您的治疗、护理措施的实施。
5、为保证您及其他病友的治疗和休息,医院探视时间为每天下午16:00—20:00,请告知您的亲人及朋友,非探视时间请勿探视。
6、如需要陪护时,请佩戴陪护证并遵守有关规定。
7、请您妥善保管好每次缴费发票,办理出院手续时需一次性提供。
8、为了保证安全,请您不要在病房内自带和使用电炉、电热杯、酒精炉等,以免发生火灾。医院营养科或食堂将为您提供饭菜。
9、请妥善保管好您的贵重物品和现金,随身携带,以免丢失。不要随意委托他人看管。
10、为了保证您的用药安全,请您不要自行邀请医院外的医师诊治和擅自使用院外带进的药物。
11、您可向病室医务人员了解有关您的病情、诊断、治疗、护理等情况。
12、如果需要查询医疗费用,请您与医务人员联系。
13、医院严禁医务人员收受红包、礼金,请您别馈赠。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就是对我们最好的鼓励。
对我们工作有何建议和要求,请您及时向科主任护士长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