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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现在在的位置:医院专题>长春市儿童医院 更新时间:2020-01-15
长春市儿童医院三级甲等公立医院定点医保
长春市儿童医院

别名:吉林省儿童医疗中心

性质:公立医院

电话:0431-89332088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北安路1321号 查看地图

已入驻医院数量:47038
长春市儿童医院新农合就诊指南

  一、在门诊发生的费用能否给予报销?

  根据省农合办[2009] 8号《关于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调整的意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可以报销,在门诊治疗的各项费用不予以报销。

  二、如何办理住院手续?

  1.办理住院手续时,应持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如当时未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应说明情况)和身份证或户口簿,到住院处办理入院手续。

  2.办理住院手续后,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及病历首页到农合(8号)窗口办理登记、核对新农合医疗证和身份验证。

  三、如何办理出院手续?

  1.须回当地报销的农合患者;出院当日到住院处办理出院结算手续,持出院收据到农合(9号)窗口领取报销资料。

  2.可办理即时结算的农合患者;出院当日到农合(9号)窗口办理审核后,到住院处办理出院,领取补偿款离院。

  3.出院时应向经治医生索取诊断证明书,(诊断证明书在住院结算处盖章)。

  四、如何办理报销手续?(指住院患者)

  1. 回当地县市合管办报销的;我院提供报销的相关资料。

  2. 可在我院办理即时报销的;如报销手续齐全,可在我院办理即时报销。

  注:与违法、犯罪、打架斗殴、自杀、自残、酗酒抢救、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以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的诊疗,需回当地报销。

  五、办理即时报销需要哪些手续?

  1.总费用清单

  2.出院结算收据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农合证)

  4.患者户口本、身份证(原件)。

  5.转诊审批单。

  6.代办人身份证

  六、在我院住院的患者报销比例是多少?

  根据省农合办[2009] 8号《关于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调整的意见》

  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补偿办法

  费用分段

  报销补偿比例

  0—500元

  30%

  500元以上

  45%

  七、 如果没有转诊证明怎么办?

  1.在门诊就医无需转诊审批单。

  2.住院患者如没有转诊审批单,务必在3日内与当地县(市)合管办联系补办。

  祝您早日康复

  监督咨询电话: 0431—85802577、85808161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患者须知

  1.办理住院时,应出示新农合医疗证、转诊审批单、身份证、户口本,到住院处办理完住院手续后持病历首页到农合(8号)窗口登记,并出示“新农合医疗证”经窗口审核,本人与相关证件相符后方可入院。不得冒名顶替。

  2.急诊入院病人,务必在三天内回当地所在县(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部门,补办转诊审批单。

  3.住院期间医院将严格按照《吉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诊疗项目及卫生材料目录》执行,不做与病情无关的诊疗及检查,患者应服从治疗,不得指名要药、搭车开药。

  4.住院治疗期间,如因病情需要使用《吉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诊疗项目及卫生材料目录》外的项目时,医生必须和患者沟通说明情况,经患方同意并签写自愿申请书后方可使用。

  5.办理出院时,须回当地报销的患者;我院提供报销所需的医疗文件复印件。

  办理即时结算的患者;如手续齐全,经农合窗口审核后到住院处办理出院,领取补偿款离院。

  6.在住院治疗过程中,需转外院诊治的病人,须经专家会诊确定需要转院,科室主任签字同意,到当地新农合管理办公室审批方可转院。

  重要提示:

  在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时,请将患儿姓名、出生日期、户籍住址准确填写,并与户口、新农合医疗证信息一致。否则当地合管办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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