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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现在在的位置:医院专题>宜昌市第二人民医院 更新时间:2020-01-17
宜昌市第二人民医院三级甲等公立医院定点医保
宜昌市第二人民医院

别名:三峡大学第二人民医院

性质:公立医院

电话:0717-6211111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西陵一路21号 查看地图

已入驻医院数量:47038
宜昌市第二人民医院医保农合

  1、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住院用药有何规定?

  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住院治疗中,采用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进行检查(治疗)的,使用《湖北省基本医疗药品目录》以外的药品的,采用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的诊疗项目检查(治疗)的,医生必须先告知患者并实行签字认定,在结帐时,患者可以拒付未签字同意发生的相关医疗费用;使用《湖北省基本药品目录》内药品、《宜昌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内检查治疗的,在出院时办理查对签字手续。经签字确认的费用按相关政策核销。

  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出院带药量标准为:急性病不得超过7日,慢性病不得超过15日。

  2、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如何办理住院手续和出院结算手续?

  医保患者就诊时,须持本人的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如果符合《宜昌市基本医疗保险疾病质量控制标准》的,接诊医生当即开具《入院证》。患者持《入院证》到入院收费处办理入院手续。需交纳用于预付部分自付医疗费的押金,其标准由各医院自行确定。

  办理入院手续时,患者因病情危急未带《社会保障卡》的,住院三天内必须将《社会保障卡》交住院收费处刷卡登记以便医保协管员核查身份,否则在刷卡前发生的住院费用医疗保险不予支付。  入院时患者无《社会保障卡》的,住院三日内带本人身份证到劳动保障局信息中心制卡室补办。否则,发生的住院费用医疗保险不予支付。

  患者出院时可先带走出院用药,一周后到所住医院医保办办理查对、签字手续,然后持押金收据到指定住院结帐处结算自付费用,押金多退少补,医院开具住院收费收据,到住院科室取回出院小结和相关病例资料。

  3、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如何转诊?

  参保人员患病住院治疗而住院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无相应医疗设备,或未开展此项医疗业务而需转往外地检查、治疗的,经本统筹区内具有转诊转院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检查会诊,确需转往外地诊疗的,由该医院诊治医生开具《宜昌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审查表》,经科主任签字,医院医保办签署意见,报市医保处批准后方可转诊。因病情紧急,来不及办理手续的,须在7日内补办。

  未经批准转诊或虽经批准转诊但其发生的医疗费用违反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转诊时间不得超过30日,若病情特殊,诊治时间超过30日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延期审批手续。

  具有转诊转院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及所限定转诊科室:

  宜昌市中心医院

  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

  宜昌市第二人民医院:限肿瘤放化疗科

  宜昌市第三医院: 限肝病科、结核科

  宜昌市中医院: 限中西结合肛肠科、烧伤科、心血管内科、眼科

  三峡大学仁和医院: 限骨科、妇科

  葛洲坝集团中心医院:限肝病科、神经内科、神经外科

  宜昌市优抚医院: 限精神病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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