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加大对新农合扶持力度。
2012年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财政共为每个参合农民每年补助200元,农民个人缴费50元/人年,共250元/人,农民住院报销最高补偿从原来5万元提高到15万元,今后中央和自治区政策还要逐步提高新农合补助标准。
二、政府增加新农合门诊统筹报销制度。
从2011年8月1日起,新农合实行门诊统筹后,原家庭账户仍有结余的予以保留,继续使用到用完为止。参合农民在辖区新农合定点卫生院门诊、村卫生所门诊看病发生的门诊费用补偿标准为:门诊不设补偿起付线,单次门诊费用补偿限额门诊总费用的50%,乡镇卫生院看病不超过40元,村卫生所≤20元,人年门诊补偿封顶线80元,达到补偿封顶限额后费用自付。此外,门诊纯中医中药治疗补偿封顶线为人年200元,补偿金单列,每次不超过40元,补偿达到封顶限额后费用自付。
三、住院报销补偿比例又调整提高啦!
为了让参合农民得到更多实惠,近期政府又调整了新的住院报销补偿标准,2012年新农合定点卫生院住院起付线为100元,报销比例为85%;城区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为300元,报销比例额为60%;城区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含异地),起付线800元,报销比例为40%。住院封顶线人年15万元。在定点医疗机构使用中医中药、民族医药在上述补偿标准基础上再提高10%。根据基金运行情况,从2011年12月1日开始,对住院总费用累积超过1万元的,实行第二次补偿。
四、政府新增加对儿童急性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重大补偿。
对1至14周岁,患有急性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的儿
童,治疗补偿前须向新农合管理中心提出申请,领取申请表后,到指定医院检查,确诊患有“两病”后先天性心脏病到指定医院进行治疗,补偿限额15万元不等,具体补偿标准,请详看儿童“两病”住院治疗补偿标准。
五、增加母婴捆绑政策。
参合农民当年缴费当年受益,每年缴费期限为每年12月20日至第二年2月28日。以户为单位,家庭成员全部参加,超过缴费期限,不再办理新农合参合申请。截止缴费期后的新生婴儿不需另行缴费参合,随参合母亲纳入新农合保障范围。
六、加强新农合基金管理,严把审核关。
政府设立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是为了更有效对新农合基金使用监督,通过加强报销材料审核把关,确保参合农民在就医时享受到用药安全、合理检查、合理治疗、收费合理的服务。对医疗机构不合理行为进行依法监督检查和纠正。新农合新的补偿方案规定,对于提供假住院报销材料或给犯罪分子提供参合证、卡,企图套取国家新农合基金的,一经发现,除按规定没收其参合证、卡外,将其列入新农合黑名单,停止其新农合三年报销资格,私刻公章、伪造发票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医保办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