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处办理入出院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入院须知
一.办理入院流程:
1. 自费患者持内容填写完整的入院证和入院押金到入院办理处办理手续;异地医保和新农合的患者须持入院证、医保卡证和转院单先到门诊二楼医保办审核后再办理住院手续;医保患者持入院、医保卡证和入院押金到入院办理处办理手续;办理入院手续后到住院处患者服租退室租患者服。
2. 夜间和节假日在外科楼一楼出院办10号窗口办理入院及补交押金手续。
3. 因急诊按自费入院的医保患者须在规定时间内转换为医保,医保中心规定超时不予转换。医保转换时间为:哈市医保在24小时内转换,省医保在48小时内转换,铁路医保在72小时内转换。
4. 患者到病房后将医保卡证交由病房统一管理。
二. 办理入院及补交押金注意事项:
1. 医生开具入院证前须确定病房是否有空床,避免患者办理退院手续。
2. 患者入院押金不足医生须在其入院证上写清交款金额并盖章。
3. 医保患者的入院诊断如不属于外伤情况请医生在其入院证上标注“无外伤”或“可按医保办理”,并加盖医生名章。
4. 填写入院证必须字迹清楚,入院诊断必须符合标准。
5. 患者须持押金收据、催款单或费用清单交款。
6. 患者必须妥善保管押金收据、银行卡和银行交款收据以便办理出院结算时使用。
三.患者未发生费用退院流程:
1. 医生或护士须在患者入院证上盖章并签署“无费退院”,护士在微机内接诊后将费用清零并在微机内下达出院通知。
2. 患者持入院证、病历首页、押金收据、医保卡证、银行卡及收据到入院办理处办理。
出院须知
一. 办理出院结算流程:
1. 患者持医患双方确认无误的费用汇总清单、出院证、医保卡证、押金收据、银行卡及收据到外科楼一楼出院办理处办理结算手续。自费、新农合及异地医保患者当日即可办理;医保患者根据住院处的预约时间办理手续。办理结算手续后持患者服收据到患者服租退室退患者服。
2. 住院处的结算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00至16:00,夜间及节假日不办理结算手续。
3. 医保患者的预约结算时间为:10:00前送费用清单的当日办理,10:00至14:00送清单的次日8:00至12:00结算,14:00至16:00送清单的次日13:00至15:30结算。
二. 办理出院结算注意事项:
1. 患者必须持押金收据办理结算手续。收据如丢失须提供科室证明和患者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办理。
2. 科室必须先在微机内下达出院证明方可通知患者办理出院手续。
3. 科室须在费用清单上标注包床天数。
4. 微机内下达出院通知后住院费用如有变化科室必须重新打印费用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