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特定项目申办和就医流程
初次申请者
1、参保人申请门诊特定项目治疗的,到门诊挂号处挂相应专科教授号,到二楼医保办购买门特专用病历。
2、副高以上医师填写《门诊特定项目申请表》(简称《申请表》),并在门特病历上做好记录。
3、参保人持医保卡、身份证、《申请表》、门特病历等到门诊二楼医保办办理审核手续,工作人员回收病历、发“申请受理单”给参保人。
4、工作人员录入资料并上传,广州市医保中心24小时内在医保信息系统上审批。
5、审批通过后,,参保人在门诊二楼医保办领取“广州市医保中心门诊特定项目申请单”。
已获市医保中心审批通过者
1、参保人凭医保卡到门诊挂号处挂相应专科号
2、到相应专科开具相关的治疗或检查项目
3、持医保卡、门特病历等到门诊收费窗口记帐
4、治疗后,将病历送回门诊二楼医保办存档。
门诊指定慢性病申办和就医流程
初次就医者
1、参保人申请6种指定慢性病门诊医保待遇的,持医保卡到门诊挂号处挂相应专科教授号,到门诊二楼医保办购买《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病历》。
2、确诊后,副高以上医师填写《广州市医疗保险指定慢性病诊断证明书》(简称《证明书》),并在专用病历上做好记录,开处置单。
3、参保人持医保卡、身份征、证明书、专用病历、处方等到门诊二楼医保办办理审核手续(办理资料录入上传、网上申请等手续,)
4、到住院处进行慢性病就医登记。
5、到门诊收费室交费。
6、到二楼医保办打印经医保中心审批的《证明书》一式二份,盖“医保门慢业务审批专用章”,把其中一份粘贴在专用病历的指定粘贴页上,作为今后就诊的凭据)
7、凭门诊发票到药房取药
再次就医者
1、持医保卡到门诊挂号处挂相应专科号
2、持《证明书》和专用病历到相应专科开药
3、持医保卡、《证明书》、专用病历等到门诊收费窗口记帐交费
4、凭门诊发票到药房取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