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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现在在的位置:医院专题>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 更新时间:2020-03-09
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三级甲等公立医院定点医保
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

别名:

性质:公立医院

电话:0475-8215816

地址: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霍林河大街东段1742号 查看地图

已入驻医院数量:47037
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医保问答

  什么是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医疗保险是指由国家立法,通过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和方法筹集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当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因疾病需要获得必需的医疗服务时,由经办医疗保险的社会保险机构按规定提供医疗费用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医疗保险与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其他保险一起,共同对劳动者的生、老、病、死、残起着保障作用。

  1、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和对象有哪些?

  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条件成熟的也可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2、用人单位和个人如何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用人单位以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按当地规定的比例进行缴纳,职工个人以上年度工资收入为基数,按当地的规定比例缴纳。退休人员正式办理退休手续的下月起,个人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随着经济的发展,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费率由市人民政府作相应的调整。

  3、企业转制中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如何接续医疗保险?

  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暂无从业单位的人员,由原单位统一为其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续保手续,以本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80%作为缴费基数,按统筹地区当年缴费比例一次性预缴5年保险费,缴费期内享受在职职工同等待遇。5年期满达到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人员,不再缴费,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5年期满尚未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按规定继续缴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暂无从业单位的人员,在办理基本医疗保险手续时,一并办理大额医疗保险续保手续,按当年大额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一次性预缴5年,缴费期内享受大额医疗保险待遇,5年期满后按大额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继续办理续保手续。

  上述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时不办理医疗保险续保手续的,以后办理续保手续按照个体劳动者参加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

  4、个体劳动者参加医疗保险有何规定?(此项内容各地规定不一,差异较大,仅供参考)

  (一)个体劳动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办理参保手续时,按照本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35%的额度,一次性缴纳风险调节金,并从参保之日起以本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80%作为缴费基数,按照统筹地区当年缴费比例连续按季度或者按年度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连续缴费满 15年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再缴费,按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待遇。个体劳动者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入比例、待遇水平及医疗服务管理按照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二)个体劳动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时,必须同时参加大额医疗保险。按照当年大额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一次性预缴5年,缴费期内享受大额医疗保险待遇。5年期满后按大额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继续办理续保手续。大额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待遇水平及医疗服务管理按照我市大额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三)个体劳动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后,间断缴费一年以上者,视同新参保人员,需重新办理参保手续。

  5、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支付范围是什么?

  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患者的住院及紧急抢救医疗费用和经批准的特殊慢性疾病门诊医疗费用,但超出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用药、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支付标准的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6、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怎样构成?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由两部分组成。一是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全部;二是参保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划入个人账户的部分。

  参保单位缴费划入个人账户的部分随着职工年龄段的不同而不同。年龄有45岁以下(含45岁)的职工,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放为基数,按 0.8%的比例记入个人账户;年龄有45岁以上的职工,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为基数,按1%的比例记入个人账户,退休人员以本人退休费为基数,按3.2% 的比例划入个人账户。(说明:划入比例各地不一,仅供参考)

  7、参保职工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须持什么证件?

  IC卡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证历》。附注:IC卡和医保证历可以在办理医疗保险后从有关部门那里取得。

  8、参保职工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须持什么证件?

  IC卡、《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证历》和外配处方。

  9、职工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转院?

  所住定点医院确因技术设备条件有限,诊断不明或治疗有困难需转院(转往本地区可外地)住院治疗的,经定点医院出具证明,由社保局批准后,方可转院。

  10、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其费用如何结算?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由本人与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使用个人账户资金的,凭本人IC卡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个人账户资金不足的部分,由本人现金支付。

  11、参保人员持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外配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其费用如何结算?

  参保人员持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外配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使个人账户资金的,凭本人IC卡与定点零售药店结算,个人账户资金不足的部分,由本人现金支付。

  12、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个人负担的费用如何结算?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个人负担的费用,凭本人IC卡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个人账户资金不足的由本人现金支付。

  13、基本医疗保险可支付的医药服务范围是什么?

  基本医疗保险可支付的医药服务范围主要有四个方面的限定:一是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和购药;二是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三是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四是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范围。对符合上述规定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将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14、哪些药品不能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

  不能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药品主要有:一是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二是部分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干(水)果类;三是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泡制的各类酒制剂;四是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五是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特殊适应症与急救、抢救除外);六是劳动保障部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药品。

  15、什么样的医疗保险费用能进入大额医疗保险?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一个年度内累计超出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时,由医院提出诊断意见,本人提出申请,经呼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后,所发生费用进入大额医疗保险。

  16、医保卡丢失该如何补办?

  参保人如果发现医保卡遗失了,可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及一张近期的蓝底1寸彩色照片和单位开具的证明信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补办医保卡。医保卡遗失也可进行电话挂失,挂失时提供姓名、身份证号、医疗保险号或卡号。并在2个工作日内凭本人身份证到就近医保经办机构办理书面挂失(也可直接办理书面挂失手续),补办新卡,收费按各地规定收取。

  17、医疗保险服务管理的三个目录是什么?

  “三个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 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目录;

  1)、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确定药品时要考虑临床治疗的基本需要,也要考虑地区间的经济差异和用药习惯,中西并重。

  纳入《药物目录》的药品,应是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市场能够保证供应的药品,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现行版)收载的药品;(2)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标准的药品;(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正式进口药品。

  2)、 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

  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是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临床诊疗必需、安全有效、费用适宜;

  二是由物价部门指定了收费标准的;

  三是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定点医疗服务范围内的诊疗项目。

  3)、 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医疗服务设施目录

  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医疗服务设施是指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参保人员在接受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必需的生活服务设施。

  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医疗服务设施费用主要包括住院床位费以及门急诊留观床位费。制定床位费支付标准。

  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主要包括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婴儿保温箱费 ;陪护费、护工费;膳食费;文娱活动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等。

  18、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情形有哪些?

  答:根据《通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情形有:

  (一)自杀、自残的(精神病除外);

  (二)斗殴、酗酒、吸毒及因犯罪或者治安违法行为所致伤病的;

  (三)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医疗事故等明确由他人承担医疗费用赔偿责任的部分;

  (四)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者在非定点零售药店购药、配药的;

  (五)在国外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进行治疗的;

  (六)属于工伤及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

  (七)按有关规定不予支付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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