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就医基本流程
挂号→医生(开单)→收费(凭挂号单)→功能检查、药房取药→离院
1、门诊收费:在G栋国医堂一楼收费处或A栋门诊收费处挂号,后到各诊室诊病,凭挂号单、医技申请单等到G栋国医堂一楼收费处或A栋门诊收费处交费;特定门诊:挂号,购买特定门诊专用处方→到相关科室诊病→划价交费→取药。可刷社保和银联卡。如有需要,可在清单打印窗口打印费用明细清单。
2、住院收费:入院先到A栋门诊收费新入院登记窗口办理入院登记,出院由病人家属提供住院科室及床号等相关信息,到C栋一楼住院收费处办理结算手续,可刷社保和银联卡。
3、门诊类别、应诊时间及挂号费如下:
门诊类别挂号费诊金应诊时间
普通门诊¥1.00¥3.00周一至周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专科门诊¥1.00¥3.00
周一至周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教授、主任医师门诊¥1.00¥8.00
副教授、副主任医师门诊¥1.00¥6.00
门诊病历¥1.50
二、门诊退费处理
1、门诊患者因病情变化或其他原因退款时,应凭原始发票、药房退药单、检查单或治疗单据等经相关科室和主管医生确认签名、盖章并写出退款理由,收费员方可办理退款手续。
2、开出医药费收据后。病人因现金不足等原因,提出不取药或不检查,治疗等,而注销收据时,必须附有原始发票、药房退药单、检查单或治疗单据,发票必须有旁人签名方可办理退款。
三、住院退费处理
住院患者因病情变化或其他原因退款退款时,由病人所在治疗科室的主管医生确认,写出退款或冲账理由经科室科长或护长同意、确认、签章,由临床科室人员在电脑输入,收费员方可办理退款或冲帐手续。
四、更改病历姓名手续
1、请先准备以下两份资料:
①、证明病历上的姓名与身份证上的姓名为同一人,该证明可由病人在我院的主诊医生提供(医生签名,加盖科室公章)
②、由病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提供(加盖公章)。如户口薄上有别名,并与病历一致时,可免开此证明,只需担供户口薄。
2、办理改名手续
带以上两份资料和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小孩带户口薄),收病人或其新属说明改名的原因,并申明改名是自己提出的,到C栋一楼住院收费处办理改名手续,缴交相关费用。
办理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